第4章 秋天 作者: 赵丹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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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朝,你是我整段生命里最好的章节,带着所有的色彩款款而来。

爱是舍不得丢掉的痛苦。已经记不得是从哪里记住的一句话,像是一句预言,恰巧说的就是那时候的我。

我从十八岁的始端爱上陆朝,那个时候他二十七岁,身材偏瘦,却有微微凸显的啤酒肚,留短发,每次思考的时候都会咬着下嘴唇,眉毛都纵在一起。陆朝不爱穿很紧身的牛仔裤,也不爱穿很正经的白衬衣,他拿着粉笔的时候总是把右胳膊的袖子撸起来一截,然后小幅度的翘着右手的尾指。

在我的印象里,我很少有过这么细致的回忆,可是在不经意之间想起来的时候,回忆都像是一张张未曾退色的旧照片,边缘已经开始泛黄,可画面却一直清晰的摆放在脑子里最显眼的位置,等着我去安置。

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喜欢称呼陆朝为陆先生,先生先生,舌头和牙齿温和的触碰,气流清浅的呼出去,还拖延着最后的尾音,暧昧又不过分。

每次陆朝眯起眼睛笑的时候眼角处都会纵起一点小细纹,那些小细纹总是让我不得不想起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时光。

不算太长,可却踏踏实实的待在那里,忽略不去。

那时候陆朝教物理,思维活跃,他的课大部分都被安排在下午的第二节课上,阳光正是懒散的时候。光线顺着一楼窗外的铝合金展板反射到身上,丝丝缕缕的暖意立刻蔓延了全身,然后昏昏欲睡。

我喜欢在半睡半醒之间盯着陆朝看,看着他因为说话而不断开合的唇瓣,觉得整个空间都安静的一无所有,只剩下黑板上他写过的板书。

说不上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陆朝,或许是他生气皱起眉头的时候,或许是他做物理题撇着嘴角的时候,又或许是我在某一瞬间突然发觉我的眼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的时候。

我给陆朝写过很多封信,用黑色的碳素笔和彩色的格子纸,然后把每一封写好的信都放进一个天蓝色的信封里,沾染过我身体最暖的温度。信的开头称谓是陆朝,落款是秋天。完整的姓名,没有后缀。

可经过很久之后,那些信还是安静的躲在我的黄色信封里,没有邮戳,依旧只是我一个人的欢愉和悲伤,从未送出去。

一如我那些不敢见到阳光的情愫。

我每天很多次的路过物理办公室门口,然后透过门缝偷偷的看陆朝,几乎每次他都在低着头看教案,认真而可爱。

很多时候我都只能以这么一种姿态来关注他。卑微而甜蜜。

某个周五的晚上刚好赶上我过生日。我一个人跳墙到离学校不远的烧烤摊子上吃饭,我买了一个特别小的奶油蛋糕,坐在一张很小的圆桌子旁边,要了一提绿瓶子的青岛,已经生了锈的起子被我掐在右手上,一瓶接一瓶的打开了很多银色的啤酒盖子。

嘭。

每一瓶在打开的时候都有这么一声响,我看着二氧化碳化成气体从瓶口缓缓的冒出来,我向着瓶口吹了一口气,就像是吹掉我十八岁的生日蜡烛,更像是吹散我那些细碎而繁杂的说不出口的悲伤。

我说秋天,生日快乐。生日快乐,秋天。

空气里酒精的味道混着甜腻的奶油味儿,我的喉咙开始莫名的发紧。后来我记得那天我哭了,眼泪都落在大马路上,日后再想起的时候却早就没了痕迹。

我顺着东南角的低矮围墙跳回到学校,帆布鞋底触到沙土地的时候突然打滑了,我实实在在的跌了一个跟头。我顾不上拍拍膝盖上的尘土,站起来就开始奔跑,脚底下带起的灰拼命的顺着嘴巴钻进喉咙里,堵住了我即将喷薄而出的情绪。

我一口气从操场东南角跑到教学楼四楼,站在陆朝办公室门口,用力的喘着粗气,我说,陆朝我喜欢你,我特别特别喜欢你,你肯定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如果你能看见我的心就好了。

我在心里用了很大的声音呐喊着,可是站了一会之后,我最终还是转过身回了教室。

我觉得当时我一定特别想把自己的心掏出来摆在陆朝眼前给他看,以证明我并没有说谎。

我说陆朝陆朝陆朝,我说我爱你,我说我现在十八岁,等我八十岁的时候我肯定还喜欢你。

可最后一切都是没有声音的黑白默片而已。

高二时候我成绩不好,可几乎每个月学校都会组织一场月考,按成绩排考场,我总是徘徊在最后两个考场上,想作弊都找不到正确答案。

平常上课的时候我都在看一些市面上很火的言情杂志,然后跟着很多狗血的情节哭的稀里哗啦,我习惯把那段时间称为“青春期”。

在那个荷尔蒙飙升的年代,我们总有太多的情绪没办法排解,于是只能借着故事里的情节去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情绪泛滥,感情成灾,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触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轻而易举并心甘情愿的脆弱着。

那时候从我从家里到学校需要转三趟地铁,路上来回一共就要耗费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可我还是在高二快要结束的时候央着父母给我办了走读。当时走读生有一个特权,不用上晚自习,所以我上完了下午课就可以回家了。

每个班里贴的课程表都一样,整个年级的课都摆在上面,陆朝一周有两个晚自习,周三和周五,周六休息,全校学生都不上晚自习。

那年陆朝刚工作没多久,还没买车,上班下班也要乘地铁,我摸清了陆朝上下班的时间,每天都会去和他“偶遇”。

其实也说不上当初为什么会这么做,因为即使每天碰到了,我也不会和他打个招呼,只是和他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固定距离,看着他在麦当劳买杯咖啡,一边走路一边喝掉,或者看着他飞快的跑下楼梯冲进地铁,再或者就是看着他站在地铁上的时候身体跟着地铁摇摇晃晃,再打个哈欠。

在这些所有的行为里,我也不知道到底哪些是有意义的,可我就是能看着他偷偷的笑出来。虽然不属于我,但是我能够远远的观望你就够了。

心满意足。

我在十八九岁的时候,骨子里一直有一种自卑,我甘于平凡,不争不抢。也许那时候的我,就是一个没有梦想,没有追求的人。我从来没想过在未来我要做什么,我也没想过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像一只背着壳儿的小蜗牛,整日的躲在墙根下,把身子狠狠地缩在壳儿里,然后欺骗自己世界原本就这么大,生活也会这么一直走下去。

也许我喜欢陆朝这件事,就是我在那个时候最大的不平凡了。

到了五月末的时候学校就开始组织高三的学生拍毕业照,已经临近高考,他们也不需要再穿着校服在学校里晃来晃去。大概有两三周的时间,学校里大部分都是花花绿绿的衣裳,有些高一高二的也钻着这个时间段的空子,把自己的衣服都从行李箱里翻出来每天换一身的在学校里走来走去。

我还是穿着那身绿色校服,每个课间都坐在操场的台阶上看高三的准毕业生们拍毕业照,第一排的正中间坐了几个老师,然后整个班里的学生都簇拥在一起,眯起眼睛露出牙齿看着镜头。

高考很快就结束了,在毕业生回学校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看见很多人都哭了,在拼了命想逃开的时候没能逃开,在不得不离开的时候却又想多停留一段时间。

这就是青春,也是人生。

我在那个时候想起了一个文章里的一段话:喜欢一个人应该是想着怎么样才能配得上他,或者是,你应该想着怎么样才能和他站在一起,而不是像一个灰姑娘一样躲起来偷偷的想念。现实永远没有童话那么完美,你不要相信他终究会发现你美好的平凡而爱上你,你自己不努力,没人能帮你。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应该就类似你花一百块钱就想得到一万块钱的享受一样,不仅不靠谱,而且是特别不靠谱。如果你不想得到,就别觉得委屈,更不要懦弱的流眼泪。

应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突然顿悟了,好像豁然开朗一样,不想再做一颗卑微的尘埃,我想让很多人都看到我,最起码要让我看到自己。

在那一整天里我都出奇的安静,一个人把头伏在胳膊圈起的臂弯里,从默默地流眼泪到哭出声音。

整整一个暑假,在很多人都出去旅行的时候我在顶着大太阳上补习班,很多人晚上在看电影打游戏的时候我在台灯下做一本本的习题册,很多人在早晨睡回笼觉的时候我五点半起床站在阳台上磕磕巴巴的读英语。

我在那个时候才明白,我欠下了多少,最终还是要偿还回去多少。要让别人看得见我,我就得有让别人看得见的资本。

高三开学之后第一次月考是陆朝给我监考,我看着他抱着卷子走到讲台上,我能感觉到拼命跳动的心脏,然后拧开桌子上水杯的塑料盖子,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水。

从那次月考之后我的成绩一直呈直线上升趋势,从最后两个考场蹦到了中间的考场,然后维持到了一个平稳的状态。

也许是心里有了底气,再看见陆朝的时候我就冲他笑一笑,我也想跟他说句话,可是我不知道开口是叫陆老师还是叫陆朝。

真正在我们拍毕业照的那天,天气晴朗的要命,塑胶跑道被阳光烤的发热,我的额头和后背都出了汗。

我站在第二排,冲着远处的镜头咧着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笑,或者也仅仅只是一个表情。

我站在陆朝面前,有些微红了脸颊,我说,先生,我想和你合个影。

陆朝答应的很痛快,我和陆朝站在一起,陆朝的手还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那是我三年里距离陆朝最近的一次,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能闻到他身上舒肤佳的味道,还能蹭到他衣服上最外层的小细绒毛。

可不过就只是一个闪光灯的时间,我们立刻就又恢复到了之前的轨道上,我还是一个遥遥观望你的暗恋者,你还是我心里那个高高在上的神明。幸好还有一点儿留念,就算是给我一个最好的安慰,或者是一个最踏实的念想。

我在操场上站了很久,看着陆朝和很多人合影,他一直都在笑,嘴角和眼睛都弯起来, 直到他和其他老师一起走进了教学楼我还站在操场看着他的背影。

或许是短时间内的最后一次,我还是想记得你,用很多的记忆拼凑最完整的你。

大学报道那天我给陆朝发了个短信,手机号码还是在高一的时候记下来,三年之间,也不知道他换没换过。我说,陆朝,我开学了,我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看不见你,但我会一直向着你的方向而奔跑。

其实在发短信的时候,我没有期待陆朝能收到,我只是想安慰自己,那句话我也只是想说给自己听。

可是陆朝回复的很快,他说加油。I Believe You.

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也许他只是敷衍。可我看到之后还是觉得心底踏踏实实的暖了一下子。

大学四年我觉得无比漫长,可那四年里,我学着开始搭配衣服,学着开始化妆,也渐渐地留起了长头发。在我逐渐的蜕变里,最前方的光亮一直都是陆朝。

你变得越来越好,这个才是真正的爱情。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我把陆朝当成了我的指路标,或者是为了向他证明什么,告诉他总有一天我能优雅的站在他身边,认认真真的跟他告白一次。

大学毕业之后我回了家里的那个城市工作,再站到陆朝面前的时候,我没有口吃,也没有紧张,我用尽所有的力气优雅着。

我笑着向陆朝伸出手,我说,陆朝,你好,我是秋天,你新来的同事。

那天我化了淡妆,做了微卷的头发,还穿了一双白色的水钻高跟鞋。陆朝还是露着牙笑出来,你好,我是陆朝。

我突然想起我以前给陆朝写过那么多封信,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不过也好,反正现在还来得及。

对了,陆朝,谢谢你愿意等我成熟,更谢谢你让我因为你变得更优秀。

在这批判斗争的世界里

张晓

1

接到庄臣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上海到昆明的火车上。火车从上海南站开出去已经二十多个小时了,正行到一个偏远的小站。西南的地貌乱得让我心慌,火车一会儿骑在几十米高的铁架桥上,低头一看下面就是滚滚的江水;一会儿钻进隧道里,窗外的黑暗浓得像在流淌。好不容易到了一座手机信号覆盖的小城,火车还没停稳,庄臣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其实我的通讯录里已经没有庄臣的名字了,但是我知道是他。

庄臣说,我要结婚了,26号,希望你能来。

是和我现在的女朋友,他又补充道,用只有我们两个懂得的口吻。

我本来想说句祝福的话,但是那些虚伪的词汇还没从心头走到嘴边我自己就已经恶心得不行了。不,哪怕我和庄臣五年的情事不得善终,也要硬着头皮求一个好聚好散,不能用这样庸俗做作的对白糟践我们的感情。

2

到26号还有一周。昨天晚上,我像有先见之明一般,登上了去昆明的火车。其实在登车的那一刻,我在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庄臣带回来。可是只过了两个小时,我便开始劝自己做让步,以至于后来自己全部的勇气,也只剩下了“去看看他过得怎么样”。

大学毕业整整一年了,我在上海,庄臣在昆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有时候很想回到千百年前,多少举子离家上京赶考,乘着舟楫,骑着骡马,路上遭了流寇逢了天灾,或者染了病恙,或者干脆遇到心上人而不辞而别,有这么多可能性,他们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挂念他们的人有那么多借口可以骗自己。可是今天不同,今天我们就算飞到地球的另一面,也只要十几个小时的时间,相隔再远,也随时都能通话。一个人销声匿迹,不跟你打电话,不来见你,最大的可能性就在于,他不想。很少有其他。

离昆明越来越近了,我有些烦躁,或许有点类似近乡情怯,心绪仿佛万条丝绦,越缠越紧怎么也理不顺。我在心底悄悄地问自己,这一年,我们是真的不想吗?

3

哪能不想。

我已经二十多岁了,知道一个人年轻时很多东西可能都是假的,理想,野心,承诺。但是至少有那么一个瞬间,人不会对自己撒谎,喜欢就是喜欢,心动就是心动,我们附会上去的天长地久或许全是虚妄,但是那种彼此珍视的感觉一定在某个瞬间真切的存在过。

我至今仍然相信,我和庄臣之间的那种感觉,不止存在于某个瞬间,我相信我们在过去的五年里,明明白白大快人心地相爱过。

说起来怎么就那么让人感慨与无奈呢,已经五年了。晃都来不及一晃。

4

庄臣是我大学的室友。在一个房间里住了四年,朝夕与共。那时候我们都有女朋友,庄臣的女朋友在邻校,两个人是初中一年级的旧情人,在一起六年。庄臣很准时地每天去陪女朋友吃饭, 替她洗衣服给她买礼物,包办衣食住行,无微不至堪称模范,有这样的男朋友,连淘宝都不用逛了。

在这个两性之间除了情杀已经几乎没有什么禁忌的时代庄臣坚持按照十八世纪的方式谈恋爱。他的自制与纯洁每每让班里的同学们叹为观止,两个人在一起六年,第一次拥抱竟然是在大一那年某次挤公交车外出的时候。

总有人一脸嘲讽相地跑来奚落庄臣:你确定你真的知道谈恋爱是什么意思吗?庄臣对那一张张洋溢着肉欲的脸不屑一顾,坚持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那段延续了六年的诗歌一般的古典田园式爱情。

可是大概是连那个被庄臣守护了六年的女孩子,也已经对这样不沾荤腥的爱情感到厌倦了。某次她急电召庄臣去代她上公共课,庄臣兢兢业业记了一整天的笔记,可是一直等到晚上她也没有回来。夜里十一点钟电话终于打通的时候,庄臣那位一直以来被他当做圣女守护的女朋友已经和一个同班的男生在邻市的酒店里结束了第N个回合的较量。

女孩说分手,庄臣像面对往常她的任何要求一样,不声不响满足了她。.

别人都说,女孩子用这样的方式分手,一定是在恨他。

5

那段时间庄臣消沉得简直死了一半,他不像个普通的男生,郁闷了可以出去喝酒,去KTV嘶吼,甚至去把那个睡了他女朋友的小子拉出来打个半死或者干脆出去嫖宿纵情声色。他从小乖得像个布娃娃一样,这段初中开始的恋情大概已经是他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能算出格的事情了。当然,如你们所知的,在普通人看来,这段恋情素得简直可以写进雷锋日记了。

失去了恋人的庄臣无比郁闷,可是他什么也没干,他什么也不敢干,他什么也不会干。他躺在寝室的床上连着看了两个月的《终极一班》,一遍又一遍地看,然后自顾自痴痴地傻笑。这就是庄臣,他甚至谈不上拥有生活方式,在此之前他全部的生活方式就是照顾他那个从初中谈到大学的女朋友。现在,庄臣真的可以算得上活得空洞无物了。多少佛陀号称斩断了尘缘,我看也未必有庄臣这般洒脱。

6

我接近庄臣的初衷或许真的是公益性质的,亦或许是作为旁观者来说,庄臣这个话题实在是乏味到让人懒得消费。于是我邀请了庄臣去参加我的生日聚餐,看着他蓬头垢面地走进浴室去打理他已经停摆多时的个人卫生事业,我心情复杂得好像刚刚亲手启动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工程。

这真是我人生至今最难忘的一个生日会,可惜再也没有老师逼着我写一篇《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了。不知道哪个急于看热闹的牲口在那天晚上劝对酒全无概念的庄臣喝下了三杯啤酒。醉酒的庄臣成为了我生日会上当之无愧的主角,他哭哭笑笑对着在场的每一个人又搂又抱,还站在餐厅的桌子上朗诵了一整篇舒婷的《致橡树》。天呐,在庄臣的世界里,这篇爱情诗大概已经可以算得上色情文学了吧。

7

在“我最难忘的一场生日会”结束之后我和庄臣做了一段时间的朋友,这个世界上有千万种关系不需要缘由,可是朋友不行,朋友需要基础,需要某些共性。于是我和庄臣的友谊很快衰败,变质。

然而我越来越意识到我对庄臣的意义已经不是一个朋友那么简单了。有些人交际圈太广,于是他跟任何人之间的关系都相对淡漠,游走自如,反而能维持很好的平衡。但是庄臣不是的,一个没有自己世界的人,一旦有人靠近他,他就会本能地紧紧抱住,没有限度地去索取去依赖。

庄臣开始不自觉地粘着我,他跟我一起去上课,一起吃饭,我去上选修的体育课他就在操场边的栏杆外站着,有时候我的世界他进不来,可是没关系,他有耐心看着我,我和朋友一起去唱歌他就静静地坐在包厢的沙发上,甚至我和女朋友约会的时候,他也总是鬼使神差地路过。

可是对于我这样一个人来说这还不算糟糕,最让我感到慌乱的是,我渐渐发现自己无法拒绝庄臣进入我的生活。是的,对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我可以使点厚黑的小伎俩,体面而又有效地跟他保持恰到好处的距离,甚至大不了撕破脸不相往来。然而庄臣呢,庄臣进入我的生活不是嵌入式的,像一把钥匙一样,说拔走就能拔走,庄臣是一种颜色,他点染了我的生活,连空气中都能看到他的存在。最可怕的是,当他的存在在某个瞬间突然稀薄的时候,我竟然会开始有意无意地主动寻找他。

我以为是庄臣对人际规则的无知导致了我的不适,可是不是的,我发现反而是庄臣不在的时候,我感到最不安。

8

后来时间久了,也便有了默契。庄臣显然比我更能适应这样一段感情,可是我的不安从未消退过,我们两个人,连山盟海誓都是禁忌,拿什么在一起。

9

我不是庄臣,我没办法活得那么冰清玉洁,没办法什么都不想。我是个俗人,从小在人群里打打杀杀冲锋陷阵,比庄臣更了解这个世界的现状。我不可能没有心理负担,我没有理由不担心。因为我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们这样的感情,跟别人不一样。

别的情侣恋爱时哪怕再悬殊再不切实际,总还能谈谈婚姻,有个奔头。婚后吵架了,从抽屉里翻出结婚证来看看,还能回忆回忆往事,冷静冷静。就算感情破裂了,因爱生恨下决心一刀两断,想要离婚,总还要在民政局里见一面。

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有,两情相悦或者恩断义绝,所有的安全感都只能寄托于耳畔没有力道的许诺:我会永远陪着你。

我会永远陪着你。我们就凭借这么一句轻轻浅浅的约定,行走在这充斥着批判斗争的世界里,未来几十年厚重的时光扑面而来,想想都让人瑟瑟发抖。一切就好像,明明甚至连一条漏水的竹筏都没有,却偏要相约泅渡重洋到天涯海角。

呵呵,或许爱了,就不该想太多,爱情里天然不兼容理性。

10

列车终于又启动了,手机信号重新又变得断断续续起来。夜深了,我不敢睡,很害怕明天一早醒来就在昆明了。我反复地回想庄臣在电话里的话,他的词句,他的语气。虽然我们分开一整年了,可是毕竟相处过四年,庄臣的意思,我全明白。过去的日子里也是这样,每当他遇到现实的压力,每当他有些手足无措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求助于我。他的求助永远是含蓄的,无论他内心多么慌乱多么急躁,他都只是把我叫到身边来,他已经习惯于相信只要我在就能帮他拿定主意让他免于无从选择的窘境。

可是即便是我,总是在庄臣面前表现出守护者做派的我,总是做出假象欺骗他说永远能为他遮风挡雨的我,又能怎么样呢。一个男人在婚礼现场挺身而出带走了新郎,这个桥段,狗血到足够上社会新闻版面了。我没勇气做出这样惊世骇俗的壮举。

有那么一瞬间,我懦弱到很想就在下一站下车,然后买票回上海,忘掉庄臣忘掉昆明,重新回到过去那些浑浑噩噩但是没有挫败感的日子里。是的,挫败感,我从来没有遭遇到这样沉重这样鲜明的挫败感,无力选择,即便是做了选择也无力走下去,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怀疑人类,怀疑记忆里、视野里人类煌煌的文明和建筑。

11

庄臣,如果我有自己所宣传的那样坚强,又怎么会走到今天,怎么会放你一个人回昆明,让你陷入到家庭责任与人世规则编织的囚牢里。我又怎么会想不到,你有可能会被逼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过一辈子呢。

是的,我必须承认我也懦弱,我一直都辜负你,没有强大到足以包办你我的一切。我懦弱到不敢选择,多少次心里电闪雷鸣风急浪涌,却仍旧在女朋友面前表现得云淡风轻,关于你我的事情从来不敢向她提一个字。我骗她,然后骗你,更多的时候,是在骗自己。

可是昨天,至少在我登上火车的那一刻,我心里曾经满满当当装着去远方拯救爱人的豪情壮志 。就算全世界都与我为敌。

12

天渐渐亮起来,一整个崭新的世界徐徐向我打开了。我关上iPod望向窗外,耳机中罗大佑吃力而扭曲的声音戛然而止,这片西南的国土植被茂密,让我忍不住担心,也许下一秒,城市的痕迹就取代葱茏的植被跃入到视野里,而我就不得不要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下车,去演完这段世人喜闻乐见的苦情遭遇。

我暗暗祈祷,是不是能有什么契机,能让我这场穿越了南中国的广袤国土、鲁莽而矛盾的远行不了了之。哪怕是列车出轨或者前路被汹涌的泥石流瞬间掩埋。

可惜好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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