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假如我是一个姑娘 作者:马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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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男青年,长得不帅,脾气不坏,只是举止言行有点怪。

我常常一个人坐在北方那座以前住着我的爸爸妈妈、现在只住着我和一只狗的大房子里的卧室靠着墙的大床上,胡思乱想。我对我的生活环境很不满,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这糟糕的生活会不会变个模样。

我的狗名叫阿呆,其实它看上去一点也不呆。如果我心情好,会给它洗个澡,用我以前的女朋友留下的胶木梳子梳它的毛。那时候,它看上去甚至可以说是很帅的。我不喜欢它变帅之后趾高气扬的姿态,所以我很少给它洗澡。

阿呆是一只公狗,遇到它的时候,我刚刚失恋。我的女朋友去了太平洋对面的一个国家。我们没有分手,她告诉我她七年后就回来。她说如果我不愿意等她,就找个好姑娘恋爱吧。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欲语泪先流的样子。我是个心软的人,我马上抱住她,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等你回来的。

虽然没有分手,可是我比分手了还难受。无论怎么看,我都是一副失恋的样子。就是这个时候,我在路上遇到的阿呆。那时候它看起来比我更衰。如果说我是失去了我的姑娘才变成这样,那么它肯定是爹死了娘嫁了老婆跟别人跑了,自己还被兄弟出卖,了挨了朋友一顿打。我略带同情地用眼光扫了它一眼。它低着头,走在路边,没有挡着我的道,可我还是冲过去踢了它一脚。

前面说过,我脾气不坏。可是失恋后我踢了路上一只陌生的狗。由此可见,人是善变的。阿呆被我踢了之后,惨叫了一声,跑出老远后,回过头来看我。我想,那时候它肯定很迷茫。它一定想不明白,我这个慈眉善目人,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踢它一脚。迷茫之后,它感到愤怒。因为无论我遭受了多大的打击,都和它毫无干系,况且,它也烦着呢。

如果我是它,一定会找一只体形比自己小的动物,冲上去咬一口。可是我毕竟不是它。如果它真的去咬别的动物了,那么后来我也不会带它回来,拿我最喜欢吃的红烧猪蹄喂它。它不是一般的狗。前面说过,我踢了它之后,它惨叫着跑开。但是后来,它却跟在我的身后。我失恋后,不想回家,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饿了就随便找家小餐馆喝酒吃饭。一开始,我以为这只陌生的狗跟在我身后是要伺机报复那一脚之仇。后来我发现我坐下来吃饭时,它很温顺地蹲在我的脚边。它有很多机会可以下口的,可是它故意错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机会。我想,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在武侠小说中常看到的以德报怨吧。

到最后,我走累了,就坐出租车回家。下车后,我发现这只陌生狗居然一直跟在车的后面。它累得浑身的毛都湿透了,像被雨淋了一样。我很感动,我想,这狗可能是喜欢上了我。爱情的力量是可怕的。曾经我喜欢上网,和很多姑娘聊天,那些姑娘喜欢上我后,就坐火车、飞机、汽车、轮船等各种交通工具不远万里来看我。虽然她们看到我本人之后很失望,觉得我不该长这副模样。可这是她们的事情,我的感觉是:爱情真是可怕的东西。

阿呆比那些姑娘强,它一点也不嫌弃我的容貌。它甚至不嫌弃我是一个人。它义无反顾斩钉截铁,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爱上了我。我一点也没有惊慌失措措手不及。我立刻抱起它,当天晚上就给它洗了澡,并亲自下厨给它烧了我最爱吃的红烧猪蹄。我以前喜欢叫我的女朋友小呆瓜,现在她不在了,我决定把这只陌生的为了爱而甘心受虐的狗命名为阿呆。

阿呆不会说人话,我不通狗语。所以我们在一起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是我们有一些共同的爱好,比如睡懒觉、发呆、看到烧好的猪蹄会不由自主地流口水。有时候我想,阿呆并不爱我,它只是需要一个伴而已,这样看上去不那么孤单。逛街的时候,阿呆总是无精打采地跟在我后面。我走路很慢,有时候它走得快了会撞到我的腿。

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阿呆会不会在我无聊的时候跳舞给我看?就像我以前对我的女朋友那样。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阿呆会不会在逛街的时候兴高采烈地跑在我前面,像我以前的女朋友那样,看到好玩的物件就大呼小叫让我去买?

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生活会是什么模样?当然,我得是个漂亮姑娘。如果只是把我的性器官换一换,那我估计会活得更惨。我应该像含香公主那样,浑身带着一股子异香。我的皮肤应该是光滑细腻的,而且冬暖夏凉。我走在街上会引起路人不住地张望,开车的司机会因为看我而把车开到人行道上。我想,也许一觉醒来,我就会如愿以偿。所以我经常为了醒来而睡觉。

我睡觉的时候,阿呆会独自外出。它喜欢在空旷的地方待着,废弃的厂房,乱草丛里也是它的游乐场。那里通常会聚集着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狗。阿呆曾经和它们一样。我想阿呆是厌倦了漂泊无依的生活,才追随了我。或许有一天,它又会厌倦了烦闷的宅狗生活,重新开始四处漂泊。

远在大洋彼岸的女友偶尔会寄明信片给我,这些明信片漂洋过海,到我手里,有一股子潮湿的味道,让我着迷。我从来没有见过海洋,我的家乡有一条五米多宽的河,每到冬天,就会断流。断流之后,你去掀河床上裸露着的大石头,可以看到一窝窝小螃蟹,爬来爬去很可爱。我的姑娘没出国的时候,常陪我去河边玩耍,她害怕蛇、青蛙甚至泥鳅等等滑腻的东西,我经常拿这些东西吓得她尖叫。

我常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呢?会不会像我这样百无聊赖地生活着?有时候兴奋不已,有时候莫名其妙地感到绝望。可是我想,无论如何,我都会陪在他身旁。在他失落的时候想尽办法让他拥有快乐的力量。可惜我终究不是一个姑娘,我不能给任何人带去希望。

阿呆虽然在外面和那些城乡结合处的野狗乱搞男女关系,可是它也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绝不带女朋友回家过夜。我知道它是怕我看到了会感到孤独。我常常站在它的角度思量我们俩这有爱无性的生活。有时候我会假装睡着了,在阿呆外出的时候悄悄地跟在它后面。

月上柳梢头,狗约乱坟后。在月色的掩护下,阿呆和我一前一后,向郊外的乱坟场走去。那里是狗的天堂。据我观察,那里最大的一座坟,被一只年迈的老母狗占据着,里面住了很多年轻的母狗。我称那座坟为“青楼”。

阿呆的座右铭是:只爱陌生狗。可是如果在半路没有遇到漂亮的陌生狗,它就会到青楼去一醉方休。我一般会在离青楼十米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再往前走,就会被放哨的狗看到,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后来,我带了一些食物,和那只放哨的狗建立了友谊。它也是只公狗,因为它有很长的毛,所以我叫它长毛。我把食物丢给长毛,它只吃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数食物要留给青楼里的一只母狗。

后来,我从阿呆的眼神里看出,那只母狗是长毛的女朋友。阿呆在青楼里鬼混到半夜,就会离开。通常送阿呆出来的都是长毛的女朋友。阿呆走后,长毛的女朋友不会立刻回去,而是会吃一些我带给长毛的食物,然后再和长毛缠绵几分钟。看得出来,它们很恩爱。

离开青楼后,阿呆不会立刻回家。它要到我所在的城市的唯一一所大学里去,里面有个人工湖,湖中有个小岛,一条两米宽的没有护栏的堤坝通往小岛。

阿呆进学校很容易,只需要侧侧身子,就可以从校门下面的缝隙里钻进去。而我就难了,一开始是**,后来被门卫发现了,挨了顿臭揍。我说我是来找狗的,他说我是小偷。没办法,我只好给了他一些钱,堵上了他的口。其实阿呆到学校的小岛上也没什么事,就是坐在岛上望着湖水发呆。所以后来我就不进学校了,躲在角落里等它出来。我猜测,阿呆肯定看过了很多次爱凋谢,但是仍不甘心在孤独里冬眠。

阿呆是只颓废的狗。郁郁寡欢是它的基本生活状态,遇到我那天,纯属抽风。我想让它积极乐观起来,可是它一点也不配合,我带它去晨跑,它总是慢悠悠地在后面晃悠。后来我烦了,就开始给它制造麻烦。白天我故意把食物摆在很高的地方,夜里我把它装在篮子里挂到墙上。有一天醒来,我发现篮子掉在地上,阿呆不见了,篮子挂在很高的地方,阿呆摔下来一定受了重伤。

我开始寻找阿呆。如前所述,阿呆是不堪忍受我的折磨才愤然出走的。愤然是我想象出来的,或许阿呆只是感到失望而已。它一开始一定觉得我这个男人与别的男人与众不同,所以才舍生忘死地追随我。可是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它发现其实我与芸芸众生没有什么区别。不但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比那些芸芸众生更恶劣更变态。

如果找到阿呆,我想告诉它,无论人生还是狗生,都是一样的无聊。人类创造的一切,艺术也好科技也罢,都是因为无聊。而我折腾它,不让它吃好睡好,也是因为无聊。我不指望阿呆能明白这些道理,我只是想找到它,说说话。如果它执意要一个人在孤独里冬眠,我也不会勉强它。

我去了以前阿呆常去的地方,乱坟后、大学里的人工湖、第一次遇见它的那条尘土飞扬的路。我没有看到阿呆的身影,却看到了我很久以前的女朋友。她居然还认得我沧桑的面孔,她告诉我,她终于学会了恨一个人。说完那句话她就走了,留我在原地发呆。我不知道她说的那个人是我,还是别的什么人。可是我想,她应该去学的是遗忘,而不是恨。就像我小时候不应该去学音乐而应该去学画画一样。人活着,应该学一些自己感兴趣并且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否则,就是一种浪费。

阿呆应该是离开这座城市了。人们常说,爱上一个人时会爱上他所在的那座城市,失去一个人时会离开他所在的城市。阿呆是一只非正常的狗,有时候可以跑得和出租车一样快,有时候需要踹一脚才能磨蹭几步路。我不知道它离去的方向,算不出它一日的脚程,我想象不出它在离我多远的地方。

我走在路上东张西望,看到人了就拦住人家的去路,以极其悲凉的口气询问对方,有没有见过一只神情和我一样沮丧的小狗。每个人都会被我问得不耐烦,骂一句神经病然后扬长而去。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一定会有人告诉我阿呆在什么地方。我想假如我是一个姑娘,那么每个路人都会投来同情或鼓励的目光,给我继续寻找下去的力量。

我回到家中,翻出所有的积蓄,变卖了所有的家具。我决定远走他乡,在我经过的地方画上阿呆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认识这只善良的小狗,它曾为了我肝肠寸断遍体鳞伤。等到我推开家门,却看到阿呆正坐在通往楼顶的楼梯上。它看到了我,马上跳下来,舔我那落满了尘土的鞋子。我想,它是想告诉我,它需要的只是一场出走,而不是永远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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