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命如杂草运如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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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陷入对林月河的单恋,如何应付痞子大少程飒南死皮赖脸的追求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家庭,我从小赖以成长的家庭会在瞬间,土崩瓦解。

春天很快就要过去了,某个周末的傍晚,我刚刚摆脱程飒南的一路追踪回到家,就看到暮色残阳中,宁倾澜披头散发地蜷缩在家门口。

而大门洞开,四下寂静,唯有门外的木槿树矜持地开着花,在傍晚的微风里绰绰摇动。

“妈——”我小心地唤着,试探着将手搭上她微微发抖的肩头。

宁倾澜目光呆滞,抱膝坐在大门口的青石地面上的模样,像一个美丽的布娃娃被扔进路边泥灰里滚了一番。

又和爸爸打架了。我不用猜也知道。

她半天仍不理我,我站起身,不打算管她。肚子饿了,但通常,在他们吵过架的情况下,是没人做饭的。

我打算给自己泡方便面。

“他走了。”暗哑的三个字随风飘入我耳中,我的脚停住了,回头问她:

“谁走了?爸爸?”

空荡荡的院子令人预感不妙,我跑过去拉住她像刚从雪地里捞出来的冰凉的手,惊问:

“他去哪儿了?”

她幽幽地看着我,美丽的丹凤眼里泛起一层水光,却抱住我大笑:“这个杀千刀的终于走了。薄砂,以后咱们俩过,清净。”

爸爸走了?

上星期他还答应我不再和妈妈吵,还说这周末陪我去南山放风筝、摘草莓……薄云天你究竟去哪了,怎么连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如此言而无信!

我推开她的手,飞快奔回屋,拿起座机给薄云天打电话。那时手机还不时兴,他有一部可移动电话,叫大哥大。

电话响了很久,我的手在颤抖,不知过了几分钟,那头终于有男人熟悉的声音响起:

“喂——”

“爸爸呀——”我一声刚叫出口,听筒便被人劈手夺下,飞冲上来的宁倾澜表情狰狞,重重扔掉电话,对着我的脸清脆地掴了一掌。

“不准你再叫他爸爸,不准你再跟他说话!听见没有!”她像一头发怒的母狮子,红着眼睛,乱着头发,恐怖吓人。

胸口像压了一块大石头,我站在那里脚也抬不动了,可她突然发神经似地开始打我。一掌接一掌,雨点似地巴掌打在在我的肩头、脊背、屁股上,一下又一下,她一边打,一边哭:

“哭呀,为什么不哭,你这个死丫头!”她尖长的指甲掐进我颈窝的肉里,面容近乎癫狂。

可我一动不动。

疼。怎能不疼。

早有邻居说过,宁倾澜祖上有精神病史,她刚生完我那一两年也犯过病,还很严重。但我不信,无论如何她是我最亲的妈妈,但凡听哪个大人或者孩子私底下议论我妈有精神病,我必砸烂他家的玻璃,或将那些坏孩子痛扁一顿。

幼时母亲带我去寺院算过一卦,算卦的和尚说我“命如杂草,运如砂石。”我猜或许宁倾澜因此凉了心,觉得我这个闺女天生命贱福薄,所以连名字也随便起了个“砂”字。

此为闲话。

那晚不知宁倾澜哭了多久,我只记得当她无力地瘫软在冰凉的地板上之后,我冷冷地对她说了一句:

“你到底没把我打死。”

打死就好了。

我死了,就可以不理会这些痛苦纷扰,我死了薄云天就可以了无牵挂地一个人在首都北京开始新生活,我死了宁倾澜就可以想找多少个男人睡觉就找多少,而不必顾虑有没有被自己的女儿看到他们纵情偷欢时的丑陋模样。

她无力地啜泣着,而我背起书包,头也不回地出了家门。

已经天黑了,长风扫过,我那么饿。胃里像有一只只小虫在钻着、咬着,撕扯着我以为已经麻木的神经。

泪落在大马路上,路灯一盏盏亮起来,我用手抹了一把,脸竟然一片潮湿,有泪,也有被抓破渗出的血丝。

你说,这样的日子,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翻遍书包总共凑足了五块钱,我在路边摊上买了一袋麻辣豆干、一罐金星啤酒,看到路灯下的垃圾堆旁一个衣衫邋遢的男人拿着半盒烟在吞云吐雾,我厚着脸皮走过去,问他要一支。

“一块一支。这可是茶花。”脏兮兮的男人抽了一支伸过来,摊开同样脏兮兮的掌心。

我给了他一枚硬币,借了他的火柴把烟点着。

果然是茶花,被他丢在地上的烟盒上有两排小字,我捡起来,看到: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突然伤感起来,雨又惆怅地下。我抽着从乞丐那里买来的茶花烟,就一口啤酒,吃一口辣豆干,眼泪和着疼痛,酣畅淋漓。

我昂起头走在大街上,肥大的校服裙子灌满了风,我唱起歌: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我在大街上,在路灯下,在风雨里,几乎走了一整夜。天快亮时,我实在走不动了,蜷缩在一家商店的屋檐下,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那是一个疼痛、寒冷、黑暗、漫长的梦。而这梦,被一双手用力摇醒。

温润急切的目光映入眼帘,一个男人的面容渐渐清晰。

“薄砂,快醒醒。“

他是天使吗?那么干净好看的面容。我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感到喉间火烧般干疼。

林月河将我抱起来,满脸都是痛惜:“你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老师,她好像受伤了。”程飒南的声音阴魂不散地闯进来,可我已没力气再瞪他一眼。

林月河拉了好半天,全身僵硬的我才勉强站起来。

“程飒南,来扶一把。”

“哎!”程飒南忙不迭地上前扶住我的手,林月河把自己的自行车推过来,说:“来,我送你去医院。”

原来,这家商店就开在林月河每天上班必经的路口。

“老师你前两节还有课,我送薄砂去医院吧。“程飒南一脸体贴关心理解老师的表情。

“这……“他犹豫了一下,大概觉得程飒南一脸坚毅和值得信任,于是点点头。

“先让程飒南送你去医院,我到学校安排一下就去看你。”

心里升起的希望就这样消灭了,我虚弱地沉默着。

林月河伸臂揽了一下我的肩膀,柔声地安慰我道:

“不管出了什么事,别怕。”

心,不争气地又柔软了。

程飒南很尽职尽责地把我扶到他的自行车前,突然一把抱住我的腰。

“干什么!”我一个激灵,差点掉下车子。

“抱你坐前面啊。”他瞪我一眼,“以为我占你便宜啊?放心,君子不趁人之危。”他拉长了声音,一脸欠揍相。

“垃圾。”我骂他。

程飒南也不生气,径自将我抱到自行车前杠上,跨上车,飞快地蹬起来。

太累了,以至于我根本不在乎作为一个花季少女的自己,躺在一个少年怀里沉沉睡去,而后穿越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是一件很拉风、很过分的事。

当然,流言蜚语是在我病好之后才听说的。

不知沉睡了多久,中间经历的检查诊断我什么都不记得,只是醒来后,手腕上扎着针,白色的病房里,床头挂着吊瓶。

穿黑短袖、破牛仔裤,脖子上挂着明晃晃的十字架链子的少年趴在床边,仿佛睡得很沉。

睁眼没有看到林月河,我很失望。

他不知,我对他的暗自喜欢已经快到痴迷的程度,他用完的粉笔头,他丢掉的演算纸,他写过批语的每一本作业,我都偷偷地悉心藏起来,藏在我卧室的一只小铁盒里。

除此之外,我又有点想念宁倾澜,我怕她一个人,会疯,会自杀。

悄悄拔掉针头,刚掀开被子下床,病房的门就被人推开了。班长陈迦南、学习委员莫倩倩提着水果,捧着一簇铃兰花走了进来。

“哎呀!”跳起来将我吓一大跳的是程飒南:

“你怎么把针拔掉了!”

“你走开!”我推他一把,甩手要走。

“哎呀薄砂,听说你被坏人欺负了,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和班长很关心你啊。”

猫哭耗子假慈悲,我平生最腻歪女生头上戴红蝴蝶结,整的自己跟米奇似的.莫倩倩瞪大眼睛一副求知若渴的八卦样子真让我想揍她。

“关你屁事。”程飒南替我说出了这句话,他不屑地瞟了两位班干部一眼,扳过我的肩膀:

“反正你走不了,药还没输完呢。”

他个儿高,人有劲儿,大手一抓就把我箍在了怀里。

“放开!”我踢腾着,输入体内的盐水补充了体力。我朝他脚上狠狠一踩。

“哎哟。”他一松手,我趁势便跑,可不幸的是,后边衣领一紧,不足一米六的我便被身高一米七几的程飒南一把抓进了怀里。

更过分的是,他把我拉进怀里,低下头,当着班长和学习委员的面,飞快而用力地在我的唇上亲了一下。

他故意的,这绝对不是偶然突发事故!

瞬间仿佛天塌地陷,当我睁着大眼惊愕地说不出话时,我看到林月河提着一只保暖饭盒笑盈盈的进门,而后笑容凝固,一脸错愕。

多年以后,当我敲着程飒南的脑袋回忆起这段时,他会依然痞笑着得意洋洋,说当时我的表情简直是“花容失色”。

因为该死的程飒南那一个突如其来的吻,我没有尝到林月河亲手做的银耳粥的味道。

因为饭盒被因过度受惊也“花容失色”的学习委员莫倩倩一个不小心打翻在地,汤汁溅了班长陈迦南一身。

于是,两人有了充足的理由仓惶逃离。

当着林月河的面,我抬手扇了程飒南一个耳光。

但与此同时,我和程飒南的绯闻也长了腿似地拼命传遍全校,经过重重渲染,愈发风花雪月。

对这件事,林月河没有多说什么。但我却每当再见他,总觉得心虚不安,像当着他的面跟别人偷了情。

“小脑瓜别想那么多。”几天后下了晚自习,我走出教室遇见林月河。他拍拍我的脑门,轻笑道:

“我问过程飒南了,是个误会。你别有思想压力,专心学习。眼看就要中考了。”

我点点头,心头酸涩终于有一丝纾解,有他的理解,我便再没什么可怕的。

只是,还有一种流言我无法听而不闻,周围人说,你看看果然是什么样的妈养出什么样的闺女,薄家的老婆**,女儿更是了不得,小小年纪就知道勾搭富家子弟。

程飒南是富家子弟,对的。比起一个公务员和作家组成的家庭来说,父亲从事房产开发的程飒南完完全全称得上是纨绔子弟。这也是为什么他在整所中学无法无天声名再烂,领导教师也不会对他有过度惩罚措施的原因。

用同桌小暖的话说,我是一头栽进程飒南这个铺满黄金的烂泥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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